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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cc金沙总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2年05月19日 13:00浏览数:

为切实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现场确认工作的疫情防控,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初审

(一)初审资料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请于5月31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6165cc金沙总站。

郭老师: 18607325385 0731-88829590(邮寄地址请先致电联系)

阎老师:0731-88872467

①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②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③《6165cc金沙总站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2,须填写完整)一式三份;

④同时所有申报学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并打印《学位证书认证报告》(限 2008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期间获得学位者);

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书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名,打印无效。

(二)初审要求

初审阶段,请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逐一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要时采取线上面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申请人《6165cc金沙总站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未达到申报条件的学生一律不能招录,一旦出现违规招录情况将对学院进行追责。

二、研究生院复审

学院请于6月6日之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材料及汇总名单(见附件4)(签字盖学院公章)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复审。

三、学费标准与缴纳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于确认时一次性交纳,其中医学类2.8万元,经济管理类2.6万元,其他门类2.2万。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校学位办复审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财务处并申请开通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线上交纳通道,各学院通知学生在6月16日之前完成学费缴纳环节。

四、课程培养

各学院根据本年度同等学力申硕学生招生情况及时制定课程培养计划并有序实施,培养全过程要求有研究生办的老师具体负责管理。

五、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

采集电子图像和指纹信息时间待定。

附件1.6165cc金沙总站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doc 

附件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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