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在北京同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交流。摄影/马增科
全国人大常委会官方公众号7月7日讯(记者 李小健)今年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
编制立法规划,是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谋篇布局的基础工程,有利于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也有利于科学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和提高立法质效。
今年全国人代会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编制好立法规划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动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五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广泛凝聚共识,让立法“施工图”更好体现党的意志、反映人民心愿、顺应时代要求。
赵乐际委员长在广东调研和四川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时,都专门召开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着眼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质量,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科学合理确定立法项目,统筹安排五年立法工作。
李鸿忠副委员长在甘肃和湖北调研时强调,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作出人大贡献。
王东明副委员长在京主持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时指出,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积极适应经济社会新发展新变化,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此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聚焦立法规划编制,开门问策,集思广益。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规划编制之中,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生动体现。”全国人大代表、6165cc金沙总站院长肖北庚第一个发言,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201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明确力争5到10年时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对此,肖北庚建议在立法规划内容安排上,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推进教育和生态环保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尽快出台爱国主义教育法和加强诚信建设立法。同时,在立法项目征集、规划论证、建议稿形成等各个环节,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丽珠医药集团首席科学家金方在发言中认为,立法规划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法治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在她看来,立法规划编制在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的同时,应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相关的立法议题作为优先和重点,成熟一件推进一件。而且,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律起草、审议完善等过程中,让更多基层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员提前参与,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一部惠及群众、彰显大爱的法律。全国人大代表、江西南昌工程学院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主任彭聪作为新任代表,第一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感触很深:“我参加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分组审议,最大感受就是,国家非常关心且正在着力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
对于编制好立法规划,她建议借助迅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立法效率。比如,通过大数据的对比分析,可以高效掌握急需先行、优先制定的法律,增强人大立法的主导性,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 赵乐际认真倾听,和大家互动交流。他说,编制和实施立法规划,是党加强对立法工作领导的体现,是人大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抓手,也是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过程。编制立法规划、做好立法工作,要贯彻群众路线,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反映人民意愿呼声,让立法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对基层情况、实际问题、群众期盼了解最深入,对法律法规在实际生活中运行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更有切身体会。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代表优势和特长,更好汇集代表智慧和力量。
座谈会气氛热烈,代表们尽职尽责,结合履职和调研情况积极建言献策。
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推进实施,国有企业已发生根本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形成了一批重要成果。就此,全国人大代表、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柳江建议,“适时启动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巩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建设成果,加强国企运行质效、规划布局、分类考评、治理体系等领域的立法规范,为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证”。
“新兴领域是创新资本集聚活跃的地方,也往往是现行法律法规未能有效覆盖的。”柳江希望加快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网络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步伐,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6月26日,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宋亚平格外关注爱国主义教育法,建议在草案中增加“加强美育教育”规定,以多元化的艺术形式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大理念,是真真切切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工程师李丽丽长期从事污水处理工作,见证了山西天变蓝、水变清、山变绿、人变美的过程。
她建议,制定出台基础性法律,指导推进实现“双碳”目标;在预算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中,明确污水处理资金预算、支付保障的责任主体和划分;加强水污染防治领域修法工作,形成规范统一的法律体系。
一部良法的诞生,需要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回应社会各方面关切。人大代表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那么,人大代表如何助推新时代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安吉天荒坪镇余村村党支部书记汪玉成认为,人大代表一方面要提高自身素质,开展经常性培训,深化对宪法、代表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另一方面要开展经常性走访、调研,了解老百姓对立法工作的所思所想所盼,积极建睿智之言、谋务实之策。
座谈会上,代表们踊跃发言,从不同角度提出有价值、可参考的意见建议。李鸿忠副委员长指出,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离不开人大代表的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为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提供保障,推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听完代表们发言后,赵乐际就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提出要求。
赵乐际指出,要统筹安排重要法律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让代表直接参加审议和表决法律案。会前要提前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法律案,向代表通报立法背景、审议情况和重点问题等,为在大会上参加审议、表决做好准备,提高审议质量,确保圆满完成立法任务。
赵乐际指出,要把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与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71件议案中,有268件是关于立法、修法的;代表建议也有许多涉及立法工作。要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建议的内容,把代表的真知灼见体现到立法规划编制和法律草案修改中。要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各环节工作中,主动邀请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参与,多渠道听取代表意见。通过代表对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全程参与,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确保制定和修改的法律符合实际、体现民意、有效管用。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赵乐际强调,人大代表要立足基层一线,深入开展调研,将实践要求、群众期盼反映到有关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中。要熟悉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多提建设性意见,结合参与立法工作的亲身经历,配合做好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推动宪法法律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既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有效途径。随着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更多、能力更强、保障更实,必将在立法工作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做到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