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胡惠婷)2022年10月20日下午3:00,第五期6165cc金沙总站二里半法学博士学术论坛在6165cc金沙总站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6165cc金沙总站讲师郭胜习主讲“论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变革与重构——以主观公法权利理论引入为视角”,《河北法学》主编冯兆蕙教授、6165cc金沙总站张启江副教授、6165cc金沙总站讲师陆强、周泽中特邀出席会议并点评。论坛由6165cc金沙总站讲师刘力主持。
论坛伊始,主持人对所有参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点明本次论坛的主题和流程并介绍了四位特邀嘉宾。
郭胜习老师从选题背景、文章内容与结构对论文进行了简要介绍,主要针对行政法理论体系变革与重构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其认为现有行政法理论体系存在不足,且学界已达成行政法理论体系需要变革的共识,具体体现为: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尚未成熟,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未形成共识,理论纯粹性与法治实践性难以调和,行政法学理论性改革的迫切需求。因此,需对行政法学理论体系进行重构,应以法律关系理论为基础,构建主客观相统一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其主要观点为:行政法典编是行政法学理论变革的一个契机,应适时引入公法权利理论,加之既有的行政行为理论,形成主客观相统一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
周泽中老师就法律关系如何取代行政行为这个问题提出了质疑,并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提问:第一,需要说明法律关系与行政行为的取代问题;第二,如何把依法行政转换到法律规范,如何把法律关系转入行政行为;第三,在法教义学上,如何调试两者之间的关系;第四,在主客观的融合方面,如何从取代变成了融合,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陆强老师肯定了文章的立意与情怀,并在论文写作的宏观与微观方面提出了建议:第一,文章开局就提出了变革,为什么要变革,其论证需要在理论与实践中进行,但论文中似乎与实践相脱节;第二,文章引入了主观公法权利,具体是如何引入,这应该是文章写作最大的亮点;第三,需要考虑文中部分概念的时代背景和时代基础;第四,确定国家法人的定性,以及国家与政府的概念区分。
张启江副教授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出发,对论文提出如下建议:第一,理论基础采用的是拿来主义,如何建构自己的理论体系;第二,文章背后的实践问题,指向的是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问题,行政相关人与利害关系如何去理解,直接涉及到个人权利如何保护。第三,文章的立论是进行重构,但是否已经到达重构的时候,当前是否可以重构。第四,如何进行重构,重构等于全盘否认,如何进行我国法学界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重构。
冯兆蕙教授对文章的选题、结构和论证过程进行了肯定,但提出了五个建议:第一,关于文中提出的行政法法典化问题,其认为在百年变革之重要时代,要如何制定一部稳定的行政法典值得深思;第二,在文章的标题上需要进行斟酌,如第一部分的标题是否能涵盖下面小标题的内容,可进一步考虑;第三,在文章的部分观点上需进行考量,如过度参与实践会对法学研究产生焦虑,这样的观点是否恰当;第四,中国行政法学应向何处去,其价值取向,出发点的问题,能否用民法路径去进行解决,放在平等主体去思考,值得深思;第五,可考虑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进行一些扩展。
最后,中南大学6165cc金沙总站行政法学博士生刘世豪和6165cc金沙总站国际法学博士生罗依凯对郭胜习老师的文章从理论基础、逻辑建构、论文结构和文字表述方面提出了一些可供参考的建议。
参与论坛的除6165cc金沙总站在读博士研究生外,亦有部分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参会者均对此次论文分享和点评进行了学习,均有诸多收获。